剐蹭闯红灯的电瓶车,究竟要不要赔?交警给出权威说法

近期一个视频火遍大江南北,各地车主奔走相告,喜不自胜!


原来一辆非机动车,准确的说,是一辆电动车,由于在横过马路的时候闯红灯,被一辆小客车撞翻在地。不过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交警过来处理的时候,认定是电动车全责,机动车不承担责任。

类似的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层出不穷



驾驶电动车由于不需要申领驾驶证等原因,一直以来都是交通管理的难点与黑点,但由于过往的交通事故处理倾向于保护所谓“弱势群体”,因此即便机动车本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,也要因为“道义”承担“次要责任”。


如何看待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?


那么这次事故,交警是怎么界定责任的呢?回顾一下对话细节。



据悉,2017年,金华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6505起,其中有1322起被判定为电动车负全责,主要类型包括在机动车道追尾机动车、闯红灯、突然变道、逆向行驶等。

交警蜀黍未来会怎么认定闯红灯事故的责任呢?



No.1:路权以交通灯为准

交警对道路使用者的路权进行了重新界定,有交通灯的情况下,以交通灯为准,谁不按照交通灯指示走谁为事故负责。

No.2:通过路口应减速

通过路口时,应当减速慢行。交警没有直接回应电动车关于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有无减速的质疑。如果有视频能证明车主在通过红绿灯路口时没有采取任何减速操作,难保剧情不会反转。

No.3:强化有法必依的执法原则

前些天传出交管部门将继续严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,并提出【行人闯红灯过马路,机动车也需礼让!】的说法。联系到本次案件,法理逻辑似乎就有点混乱了。其实不然,首先电动车并非行人,不能一概而论;其次,要礼让行人首先得让机动车司机能发现行人,譬如动图中存在盲区的情况,肯定不能算入此列;最后,在严管机动车的同时,最近通过上线“智能识别”系统,交管部门也通过高科技系统来规范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。总结成一点,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给有法必依提供物质基础。



最后交警表示: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规定中,已经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有所倾斜。比如机动车有责任的,在交强险范围内就要全赔。而超出的部分,如同等责任,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60%,非机动车为40%。



全文小结

近期包括整治大型车辆、非机动、行人以及普通小客车通行规范的新政频频出台,其背后的用意显然是重整交通秩序,解决过去出现的无法可依、执法不严导致的种种交通问题。作为一个司机,遵守交通规则从大了说是支持国家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;放小了说,遵守交规也是保障出行安全和效率的唯一办法。有句话说得好“再坏的秩序也比没有秩序好”,不守规矩,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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